本报讯(记者 张蓉 实习生 李丽莎 任莹)砍伤他人没钱赔,双方当事人家庭成员对立情绪大,多次上门打闹。为化解矛盾,彬县法院多次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研究决定给付救助金15000元,帮助涉诉群众度过难关。
2010年,高某因与杨某(女)发生矛盾,用菜刀将杨某和她女儿曹某砍伤,致杨某重伤(八级伤残),曹某轻伤。去年6月26日,法院以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正在服刑),同时附带民事部分赔偿杨某医疗费等共计50764.90元,赔偿曹某医疗费等共计1467.20元。
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调查到,高某正在服刑,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当事人家庭成员对立情绪极大,多次上门打闹。其间,造成杨某的丈夫受伤、女儿精神受到刺激辍学、公婆在2个月时间内相继去世。鉴于案情特殊,经过给杨某多次做思想工作,今年5月2日,彬县法院研究决定给付救助金15000元,将本案矛盾化解。
今年以来,彬县法院根据彬县县委政法委的规定,按照个人申请,合议庭评议,审委会研究的程序,经对个人申请的21起案件讨论、论证,对符合条件的11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救助总金额共4.4万元,帮助涉诉群众度过难关。(C)(6)
新闻推荐
6月9日是全国第七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彬县以“活态传承、重在落实”为主题,采用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和设咨询台等形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活动中,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制作宣传...
彬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彬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