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任何事皆有渊源,对政府公务人员的政绩考核亦不例外,其渊源可追溯至有史可查的西汉时期。那时,把遹“规定的程式、内容和数量”对政府公务人员的政绩考核谓“课吏”。如今,把遹“规定的程式、内容和数量”对政府公务人员的政绩考核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两种不同的社会、两种不同的考核、两种不同的称谓,其目的却是相同的,即均为决策者提供叙功议赏和铨选任用的重要依据。
唯其如此,所以,从古到今,大凡决策者都很重视对部下政绩的考核,并对考核的程式、内容和数量作出明确规定,这不能说没有必要。但考核的对象是人。而人的思想、行为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化。所以,“规定的程式、内容和数量”不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使之与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繁重任务相适应,与政府公务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状况相适应。唯有如此,方能确保政绩考核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铨选任用的准确性。基于此,今兹以来,彬县遹新出台的考核办法,对全县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初步形成了“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彬县模式”(见5月22日《咸阳日报》A1版)。该模式的基本框架是:以实绩考核为“龙头”,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为“两翼”,重点量化考核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本特点是:“统”“分”结合、“虚”“实”结合。“统”,即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部门、单位统一进行考核;“分”,即遹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考核;“虚”,即兼顾考核“软任务”,如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实”,即重点考核“硬指标”,如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城镇建设、改善民生等。
在具体考核过程中,该县狠抓四个关键环节:一曰“工作实绩靠算账”,力求一个“实”字,坚决反对“注水政绩”;二曰“干部形象看测评”,力求一个“佳”字,坚决杜绝带“病”履职;三曰“执政效果问民意”,坚决避免力不胜任;四曰“考核结果重运用”,坚决防止用人失察。从而使年度考核成为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叙功议赏的“丈量仪”、铨选任用的“定盘星”。
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完善过程。“彬县模式”虽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其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给人们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其荦荦大者就是考核的程式、内容和数量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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