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钱算给你了”,一边说“将来有钱肯定还给你”,这钱到底还要不要还,是否算赠与?2月26日,彬县法院新民法庭调解一起被误认为是赠与关系的欠款案件,法庭干警经过耐心调解并释明法律规定,堂哥当场向堂弟偿还欠款。
缘由:去年4月,王民政因急用钱向张某借款1800元,期满后王民政仅向张某偿还1000元,剩余800元无力偿还。同年6月21日,王民政与堂弟王民儒在新民街街道谈话时,张某找到王民政,说他现在急需用钱,催王民政赶快还钱。王民政说手头紧张,堂弟王民儒见状,掏出800元递给张某,并对堂哥王民政说:“这800元钱就算给你了。”王民儒说:“太感谢了,将来有钱了肯定还给你。”
起诉:1月28日,王民政与堂弟王民儒两家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王民儒将堂哥起诉至法院,要求他偿还800元。法院向王民政送达诉状后,他答辩称王民儒当时亲口承认将800元给自己,所以,他不应偿还800元。
调解:2月26日,法庭干警将两位堂兄弟传到法院进行调解,王民政想不通,称:“就是想不通他都说给我了,现在又向我要钱”。针对当事人这一疑问,法官向王民政详细解释:王民儒代王民政清偿欠款后,取得了张某对王民政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王民儒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确实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是因为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属于双务合同,是双方行为,所以王民儒的表示仅能算是赠与要约。而王民政称:“将来有钱了肯定还给你”,这句话从法律方面讲即是回绝了王民儒发出的赠与要约,所以说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反而对王民儒所负的800元债务进行了确认,故王民政应当偿还王民儒800元。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以及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上的释明,最终,王民政当场向王民儒偿还了800元欠款。(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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