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实习记者 穆琳 实习生 何莹
一对原本恩爱有加的小夫妻,却随着日子越过越红火,发生各种矛盾摩擦。事业渐渐有所成就的丈夫开始觉得妻子配不上自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近日,长武县法院审理了此案,并驳回其诉讼请求。
成家:潘某和郭某经人介绍认识,见面后,两人互生好感,随着慢慢地接触,爱情的种子悄无声息地生了根发了芽。不久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喜获麟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潘某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妻儿过上好日子。
婚变:努力付出总有回报,不怕苦不言累的潘某做生意慢慢有了起色,家庭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可一向恩爱的夫妻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摩擦产生口角,潘某开始觉得妻子配不上自己,再加之双方交流不畅通,让原来亲密无间的二人渐行渐远。去年6月,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
复合:法院接手案件后,经过调解,夫妻俩逐渐平静下来,决定再给对方一次机会,毕竟还有孩子。可不知是心结难解还是缺口难合,重归于好的二人继续重演之前矛盾争吵的生活,似乎恩爱不在,前缘难续。
再离:近日潘某又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他称虽说两人复合了,但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必要再在一生活了。潘某坚决要与妻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由自己抚养,并提出妻子每月按个人经济情况支付孩子抚养费至18周岁。
挽回:长武县法院再次审理此案后,希望通过调解挽回两人的感情。由于调解无果,此案开庭审理,经调查了解,法院认为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证据不足,其理由不能成立,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因其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能成立,亦不予支持。只要双方能认识到各自的缺点错误,互谅互让,还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
记者感言:既然结成了夫妻,就应该同甘共苦,相依相靠。可文中的夫妻二人,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清贫的日子里,欢欢乐乐,富裕的生活中,却吵吵闹闹。最终,闹上法庭,实属不该。婚姻的维系不容易,家庭的维护更是门学问,况且,一个家庭的瓦解,最终伤害的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
夫妻之间,应相互理解、彼此关怀,对婚姻抱着客观宽厚的态度,生活有缺憾也全盘接受,这样才能其乐融融,同时,温馨安宁的家庭氛围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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