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认为地里庄稼连年减产,是因被相邻地里的几棵大树树荫遮挡所致。为给自家庄稼地争取“阳光权”,泾阳县的李老汉将杨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泾阳县法院判处杨某砍倒影响李某庄稼的3棵大树。
>>邻里纠纷 树木遮阳引发诉讼
71岁的李老汉是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村民,他家的三亩耕地和同村杨某家的耕地相邻。1991年,杨某在地里种了些树木,树荫遮住了李老汉家部分庄稼地。
李老汉说,他多年来多次找杨某协商砍掉遮挡自家庄稼的那几棵树,但杨某不同意。找村里和镇政府调解,也没结果。
今年7月,李老汉将杨某起诉至泾阳县法院,要求法院判处杨某砍掉靠近其地里的树木,并赔偿1991年至今因树木遮蔽造成庄稼减产的损失,即按25年年限,每年赔偿他小麦和玉米各50斤。
>>法院审理 如愿争得“阳光权”
近期,泾阳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受理此案,办案法官实际考察后发现,遮挡李老汉庄稼的是杨某家地里的1棵桐树和2棵槐树。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耕地的主要用途是种植庄稼,杨某家的树木影响了李老汉家庄稼的生长,理应将造成影响的树木砍伐,给李老汉的庄稼生长提供便利。而李老汉提出让杨某赔偿因树木遮蔽造成的庄稼减产的损失,因未能提供证明减产损失数额的证据,予以驳回。
目前,杨某已砍掉了地里的3棵大树。
>>村民热议 有人支持有人说小题大做
昨日下午,在泾阳县三渠镇梁宋村,提起李老汉状告杨某的事,村民们看法不一。有村民认为李老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给他们今后解决邻里矛盾提供经验。也有人认为,李老汉这是瞎折腾,“有点小题大做。”
昨日,李老汉说:“我也是无奈,才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事情解决就行了,我相信对方也会理解我的。”
杨某妻子杨女士说,法院判决后他们就把树砍了,“但愿事情解决后,大家的关系能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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