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广睿 实习生 赵钊)“我房子的面积为啥减少了,要不是开发商让住户们签补充协议,大家还一直蒙在鼓里。找开发商退钱,又没人处理,房产证也拿不到,真气人!”孙先生对记者说。
1月9日,记者在金旭路博尚嘉苑小区看到,前来签补充协议的30多户业主们正与工作人员“理论”。业主孙先生说,小区共建有一、二号楼,住着288户,他是2007年6月与咸阳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的购房合同,之所以在这儿每平方米3800多元购房是看上“城东电梯小复式,买一送一,多层价格、高层享受”的售房宣传册来的。他的预售合同建筑面积61.37平方米,现产权登记面积115.35平方米,楼上与楼下面积应该是一样的,产权面积应为122.74平方米(买一送一),现在拿来补充协议大家才知道,测量队测的面积比售房合同面积少了7个多平方米,两万多元就“蒸发”了。当初与开发商签的合同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明确规定: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多退少补”方式进行处理。可是,现在问题产生了,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却一直没人来处理,房产证也拿不到手。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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