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不法分子冒充记者,四处敲诈钱财;个别不良记者以“曝光”要挟,干扰基层工作,牟取非法利益,群众对此极为不满。究其敲诈活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曝光”要挟是敲诈的主要手法。先以基层工作的瑕疵为由头,编造夸大其词、无限上纲的批评稿,再以曝光要挟当事人,诈取钱财。
二、“关键”部位已成为敲诈的热点。通常在城乡接合部拿征地和拆迁说事、在学校拿课业和收费说事、在医院拿药价和医患矛盾说事、在矿业拿事故隐患和生态环境说事。
三、真假记者勾结形成了非法利益链。假记者的背后隐藏着不良的真记者,假记者靠前滋事,真记者后台撑腰,查假记者很可能引来真假记者的联合抵抗。
此外,一些单位因自身存在问题怕曝光宁可花钱消灾甚至被骗也不敢公开,更为假记者和不良记者行骗和长期横行提供了条件。
针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新闻敲诈行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醒社会各界,在规范好自身生活工作行为的前提下,对前来采访的真假记者着重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首先要核查资质。所有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者,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作的“新闻记者证”,该证为7.6厘米×10.6厘米本状,封面、封底为深棕色,封面有烫银色国徽图案和“新闻记者证”、“PRESSCARD”字样,无此证或持其他任何证件均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其次是要辨别真伪。对持证记者的身份有疑问时,可通过计算机登录“中国记者网”在“新闻记者证查验”栏的四个选项中任选两项(通常选单位名称和记者姓名)查询真伪。
再是直接拨打电话质询。陕西省新闻出版管理局新闻报刊处管理人员电话为:
乔志勇 029—87205020
手机***********
王 农 029—87205025
手机***********
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电话:
王永护 029—33210262
手机***********
杜智良 手机***********
咸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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