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日报·社会视点》进行系列报道“还我公厕”,并已披露几件挪用城市公厕、将其改作商业场赚钱的怪事。报道读后,不由得联想起许多。
实在不知那挪用公厕之人是如何想的,但做这种事,实在有点不道德。俗话说:“人有三急、如厕第一”,无论男女老少,倘出门在外、徜徉大街或公共场所时偶尔内急,附近却找不到公厕,其尴尬与焦虑不难想象。正由于此,几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克服过去城市街区和公共场所缺少公厕的不足,重视解决公厕的新建改建,突出建设了一批干净整洁,外形美观,环境优雅的公厕,以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政府的这些做法,表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维,人们为之欢欣。让厕所物尽其用,资源共享,解人所难,也堪称文明进步跳动出的和谐音符。此等好事,有人却另取蹊径,将已建好公厕挪作他用,为自己谋取利益,可谓见利忘义了。
可能在这些人看来,建公厕属小事一桩。其实不然。一位专家在研讨城市公益设施设计时曾讲过:人体大脑从接受排便的信号到出现紧急状态大概需要15分钟,以每人每10分钟行走600米计,那么就需要设计在商业区等繁华路段每隔600米建设一座公厕。或者说,公厕的布局应该做到让行人在5到10分钟的时间里就可以找到厕所。否则,就会让人们感到非常不便。为唤起人们对城市公厕重要性的认识,这位专家甚至强调性地提出:“厕所是经济建设和文明进程的集中体现,它是一门十分讲究的科学与艺术”。当前我们构建和谐,实施“双创”,需要以人为本,抓好基础建设,而建好公厕就是重要一环。从咸阳市实际看,应再建一批公厕,或就近利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卫生间来进一步解决如厕难问题,并提高服务水平,使之真正便民,以解百姓之难,让百姓方便。对已建好的公厕被挪作他用一类怪事,有关部门也应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发展。
无须讳言,公厕建设不是小事,它关系群众生活,也关系城市形象。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工作中,人们一般多注目所谓的标志性建筑,譬如宽广的大街、气派的广场等。这种认识是正常的。标志性建筑或许会成为城市的重要象征,但是绝不能以为像厕所一类小事就不足挂齿。忽视了公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都市再“大”也是不完美的。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的和谐发展,不能光靠GDP的增长和光鲜高大的建筑,还需从人文关怀的高度出发,创造优良的社会和生活环境。这其中又需特别重视细节,在细小之处下工夫。厕所,就当属细微中的重要一环;同时还有诸如磁卡电话、无人售货、果皮箱摆放,包括公交线路、草坪、雕塑等更多的城建细节需要关注。人们企盼城市管理者能更多地从“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出发,着重于人文关怀,着眼于细枝末节,抓好类似公厕建设一类事情,从而让城市更富魅力,市民生活得更舒心、更幸福,这才是人民的福祉所在! (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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