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辛建斌)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咸阳市通过加大宣传,进一步扩大民办教育的影响力,增强办学机构举办人的法制意识,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
突出法制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颁布以来,咸阳市把每年9月份确定为“民办教育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对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还曾组织60多家城区民校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和办学成果大型展示活动,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大大提升了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组织讲座研讨。咸阳市先后多次组织民办教育机构法人、校(园)长、教师代表参加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宣讲会;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进行民办教育法规讲座。通过这些专业性很强的讲座和研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民办教育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拓宽宣传渠道。先后在咸阳教育电视台、《咸阳日报·教育周刊》、咸阳教育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开辟专栏,播出专题,宣传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推介民办教育名校名师,塑造民办教育品牌精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优化了民办教育发展环境。(E)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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