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苗裔 实习生 李钊昱)安某是一名女性聋哑人,7月1日上午,她带领另外两名聋哑人在一辆公交车上盗得一个钱包,下车清点赃物时被民警当场抓获。7月7日,安某被依法逮捕,成为《刑法修正案》自5月1日实施以来,咸阳市“扒窃入刑”的第一名残疾人。
民警上街巡逻 抓获扒窃聋哑人
7月1日上午9时许,秦都公安分局巡警打现中队的民警在七厂十字巡逻时,看见公交站台上有几名聋哑人,相互间打着手语上了一辆20路公交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跟上车去。这时,犯罪嫌疑人安某从一名女乘客的背包内偷得一个钱包,在公交车行至玉泉路东口时,安某和另外2名聋哑人下车,正在公交车站清点钱包内物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安某交代,当天她带领两名“徒弟”到七厂十字的公交车站,准备在车上给徒弟“示范”如何扒窃。
残疾人“扒窃入刑”第一人
7月15日,记者来到秦都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安某为汉中人,今年48岁,小学文化程度。安某所盗钱包内装有250元现金和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若干,安某对其所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于7月7日被依法逮捕。这使安某成为自《刑法修正案》5月1日实施以来,继咸阳市“扒窃入刑”第一人后,逮捕的第一名残疾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揭秘:
不同犯罪人群有自己的犯罪特点
秦都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景世柯告诉记者,其辖区内扒窃犯罪的人群主要为聋哑人和吸毒人员。
聋哑人主要在公交车上扒窃。因为在车上方便交流,他们往往团伙作案,趁乘客不备时实施犯罪,扒窃得手后便迅速下车离去。
吸毒人员往往活动在超市、商场等行人众多的繁华地段,这些地方人多眼杂,容易实施犯罪行为,扒窃得手后可当即隐没在人群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外出乘车和经过人多的繁华地段时,一定要看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如财物被盗或看到有人实施偷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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