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招生诈骗案的涉案人员分别领刑
本报讯 (记者 王高峰)8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玉珠社区对“西部计划”特大高考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刘程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审理查明,去年刘程程(女,化名罗梦娜、王清)、张斌(化名徐水兴、徐长安)两人多次到西北政法大学院内“新青年司法培训中心”与白晋峰、白少江共同密谋以“西部计划试点班”招录高考低分生为名,诈骗学生家长钱财。白少江提供自己的新青年司法培训办公室和教室给刘程程做面试学生用。之后白晋峰、张斌在教室以李老师、徐老师的虚假身份面试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张禹、赵钰心、曾政林、王龙刚、万莉、梁璐等十名学生。
2010年9月4日,刘程程、张斌、白少江、白晋峰又策划将面试后的学生以统招生的方式招录到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先签订协议书、确认书,发录取通知书,最后将学生交给被告人何世明负责到军训基地军训。
2010年9月20日,多名被告人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区公安学院一楼综合办公室内进行招生,收取十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共计5.5万元。刘程程、张斌又在校园内和租用的车辆上收取张禹、赵钰心等十名家长建校费共计142.3万元。
2010年9月20日19时许,刘程程等人逃至咸阳体育宾馆310房间,因分赃不公而引起争议,服务员报警后,秦都警方当场缴获现金1423679元,西北政法大学公章四枚(私刻)、电脑、手机、银行卡、密拍器、假身份证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程程、白少江、张斌、白晋峰、何世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刘程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白少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白晋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何世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该案的违法所得147.8万元(含缴获现金1423679元)将在近期发还给被害人。(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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