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增科 樊琼)11月11日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有关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改革工作运行的相关制度办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卫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乔军,市委常委刘曙阳、杨勇、马俊民、严维佳,副市长程建国、刘新余、孙亚政,市政协副主席曾广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以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听取了全市农村改革工作和全市镇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调整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成的意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试行)》、《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专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
姜锋指出,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抓得很紧、节奏很快。随着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下一步,工作重心将会转到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上来,我们面临的改革任务越来越繁重。全市各级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积极适应改革“新常态”,蹄疾步稳,扎实推进,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姜锋强调,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推动改革、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对照全会提出的改革举措,对咸阳市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进行梳理,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要高度重视立法权,提早调研,做好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姜锋要求,改革不可一蹴而就,要吃透中省政策,着力提高改革方案质量,使每一项改革都有路线图、有工作量、有时间表、有责任人,确保改革改有所依、改有所成。要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精准把脉、精确制定,不断提高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把脉论证,确保改革方案和举措接地气、有底气。
姜锋强调,要加快改革任务落实,年初确定的30项重点改革任务,要严格按节点完成;中省部署的改革事项,要有序跟进;已经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或政策文件,要拿出具体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要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镇村综合改革、政府债务管理专项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五项任务,确保短期内取得重大突破。要健全改革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改革推进情况督查考核,提早谋划明年改革重点工作,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序衔接、不断突破。(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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