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
岁末将至,公共场所的盗窃事件也随之多了起来。然而,不同于超市、车站等地,医院里的失窃往往让人更为愤怒,一些盗贼向求医治病的患者或家属频频伸出黑手,盗窃患者的看病钱甚至救命钱,实在是可恶。不久前,秦都区某家医院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近日,秦都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卞某批准逮捕。
案件经过:今年9月份的一天,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卞某,出狱不久又重操旧业,在市内某家医院的重症医学科门口伺机作案,由于受害人疏于防范,卞某“顺利”盗走了一男子挎包内的3000元钱。此后的几天,卞某将所盗钱财挥霍一空,于是,他又将黑手伸向了医院里治病救命的病人。几天后的一个凌晨,卞某在某医院住院部,趁着病人侯某熟睡之际,盗走其枕边手机一部。得手之后卞某又将目光转移至病房内另一病床上熟睡的病人景某身上,当他伸手去盗窃其枕边钱包及手机时,景某突然醒来,大声呼叫,医生和保安闻声赶来,并报了案。犯罪嫌疑人卞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盗窃罪,被秦都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盗窃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检察官提醒:在医院无论是看病或是陪护,大家都应多加留意,不要因为一时心急忘记了小偷的存在,如果发现被盗和可疑人员,应该立即报警,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同时,医院的一些区域更应格外小心,比如,挂号缴费处,这一地方人员密集,缴费时要将贵重物品移到身前,防止盗贼在身后轻易得手。检查室也是易丢财物的地方,一些患者在做检查时,会脱去外衣,所以,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衣服口袋,以免大意丢失,可以交给陪护人员代管。(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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