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森)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以“放管服”改革为中心,以服务咸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环评审批工作上坚持贯彻落实各项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可同步办理规划、土地等其它相关手续;取消了登记表项目行政审批,将登记表类项目由审批改为企业自主网上备案;取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行政许可,项目配套建设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设施由建设单位自主组织验收,在《固废法》和《噪声防治法》修改完成前,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由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同时,全面放开竣工验收监测市场,竣工验收监测改革为企业可自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竣工验收监测。(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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