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王腾左晓青)近日,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再审监督案件,经渭城区法院再审后,原告撤回了对申诉人(原审被告之一)的起诉,并与其他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2年6月,姚甲、姚乙因酒店周转向王某分别借款4次,共计120万元,并约定第一笔借款期限为4年,其余分别为3年,由咸阳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方。随后,王某通过转账向姚甲夫妇、姚乙夫妇支付100万元借款,剩余20万元借款以现金方式交付。约定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姚甲和姚乙再三拖延,不予还款,构成违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姚甲和姚乙共欠王某本金120万元、利息28.8万元、违约应付利息23.2万元,共计172万元。
随后,王某将姚甲夫妇、姚乙夫妇及咸阳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渭城区法院。2017年6月14日,渭城区法院判决姚甲夫妇、姚乙夫妇共同归还王某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咸阳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姚乙的丈夫对该判决不服,表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损害了其诉讼权利,该案主审法官与姚乙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程序违法。
渭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案确实存在应当依法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违法情形。随后,渭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渭城区法院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启动了再审程序。
2019年12月底,经渭城区法院主持调解,王某与姚乙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撤回对姚乙丈夫和姚甲妻子的起诉,渭城区法院裁定予以准许。至此,一起历时3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多方努力协作,终于成功化解。
新闻推荐
任先生2015年初在咸阳的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众泰Z500车,使用没多久,就出现了打不着火的情况,“4S店打电话,让就近拉到阿房一路...
咸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咸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