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萍)为解决部分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不足、购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今年以来,市医保局积极推进国谈药品落地落实工作,及时将部分“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殊管理范围,实行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双渠道”购药。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双渠道”供药切实解决部分药品“购药难”问题,让百姓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7月21日,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咸阳人民路店完成咸阳市首单特药医保结算报销,预示着咸阳市特药“双通道”正式运行,同时也证明着“双通道”模式的顺利开展。比起以前,“双通道”模式的运行使患者满意度更高,带给患者更为方便、快捷的报销途径。
据了解,参保人员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职工医保先行自付比例5000元(含)以下是10%;5000元以上是35%。居民医保先行自付比例1500元(含)以下是10%;1500-5000元(含)是20%;5000元(以上)是35%。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个人先行自付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0%,城乡居民70%。
4家特药零售药店名单分别是: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咸阳店、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咸阳人民路分店、咸阳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分店、陕西咸阳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渭阳兰庭分公司。(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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