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焱 实习生 李洁 张小妮)现年40岁的汪某无证驾驶车辆,在超越同方向骑自行车的两受害人时发生相撞,至一人当场死亡,一人被撞击后失去抵抗力因未得到及时抢救而入水溺亡。日前,三原法院依法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八年。
2010年3月5日19时50分许,汪某无证驾驶三轮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三原县鲁桥镇新庄村南路段,在超越同方向前方车辆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两受害人相撞,汪某肇事后驾车逃逸。一名受害人因巨大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坏而死亡,另一名受害人因车辆撞击致失去抵抗力后入水溺亡。
事发次日,公安机关通过电子监控查找到肇事车辆,并将汪某抓获。经公安机关认定,汪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三原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肇事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致一名受害人因车辆撞击后失去抵抗力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溺水死亡,其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依法应从重处罚。(C)③
新闻推荐
三原县检察院近日在新兴镇塔凹村举行了赃款返还仪式,公开将该村会计杨某涉案挪用的22万元款物返还给该村村委会。随后,干警们还以案说法,在该村开展了题为“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农村”的法律知识...
三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