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旭)金秋十月,来到三原县新兴镇和平村,昔日这里的破旧窑洞、房屋已无踪迹,代之的却是一片平整的耕地和绿油油的菜籽苗。正在干活的农民解释了笔者的疑惑:这都是县政府实施的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带给农村的新变化、带给农民的大好处。
三原县新兴镇和平村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总投资156.99万元,2009年12月份竣工通过验收,项目区人均增加耕地0.25亩,年增加产值70.80万元。
近年来,三原县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观念,依法行政,扎实工作,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保持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县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主题,举办文艺晚会、国土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土地、遵守土地法律的浓厚氛围,《土地管理法》深入人心。在做好全县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和修编,节约、集约建设用地,不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全力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首先,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50.1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94万亩不减少。其次,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2007年至今,全县共实施市级项目9个,复垦整理土地1812.6亩,新增耕地1620.3亩,新增耕地比率89.4%;实施县级项目22个,复垦整理土地5518.8亩,新增耕地3723.6亩,新增耕地比率70%。项目区复垦整理耕地产生效益每年达到1566.4万元,项目区人均每年增加收入1396元。同时,及时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007年以来,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1宗、面积1482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宗,收缴罚款48万元,党政纪处分16人。 (B)⑤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高峰)昨日,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恶魔”郭强(30岁,三原县城关镇人)杀人案在市中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7000元...
三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三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