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江 贾一丁)三原县渠岸镇惠家村张师傅承包该村通村公路,竣工已有2年,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手。数位村民为讨所欠款项,踏破了张师傅家的门槛,无奈欠款未清,无力支付,看着村民等钱救济的现状,张师傅也着实无奈。
工程款两年未付清
讨债人“踏破门槛”
7月12日,记者来到三原县渠岸镇惠家村田家组。数位上门讨债的村民就坐在张师傅家中,张师傅说,2010年,他承包了该村1.2公里的通村路,在镇上领导的“见证”下与县交通局签订了合同。由村民集资4.2万元,自己垫付23万余元,于当年将路修好。然而,至今工程款还未付清。至于合同,张师傅称在镇政府公路管理所存放,他自己并没有留存。
“签合同时说,2010年8月份就可以拿到工程款,结果到现在仍没有付清。”张师傅说,2年期间,镇政府分两次付给他工程款共计12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拖欠村民工资及料款后,仍有10万余元外账。剩余拖欠工程款项迟迟不见兑付,看着个别被拖欠工资的村民生活举步艰难,他也很着急。
村民黄师傅说,目前张师傅欠他数千元工资。由于家里供着2名大学生,经济十分困难,无奈他数次前来讨债,却总是失望而归。李师傅说,施工期间他开车向工地供料,谁知却发生车祸,由于要向对方赔付,他甚至连车都卖了,现在生活确实困难,等着张师傅欠他的供料款救济。
多方各执一词
合同到底谁签的?
随后,记者来到渠岸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王继军所长说,该镇所修的通村公路工程款大部分都没有付清,但并不是镇政府不给钱,而是县交通局迟迟没有下拨款项,镇政府只是在施工方和交通局协调沟通。至于修路合同,王所长说,他那里也没有,应该是施工方和交通局各一份。
三原县交通管理局通村办田主任说,2010年渠安镇修建的通村路较多,目前工程款付了大约60%,至于剩余部分,上级部门没有拨钱,他们也没有办法。并且所有款项都是逐层拨付,他们拿到钱十天之内就下发到各个镇政府。当记者提出要看合同时,田主任却说,他们那里没有合同,合同是施工方和村委会或镇政府签订的,双方应该各持一份,交通局从未与任何施工方签订过合同。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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