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樊洁)3个“90后”认为老年群体反抗抵御能力差,商议着抢劫老人,初次下手就被抓获。6月27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判处3被告人3年到2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金。
1月27日晚21时许,耿强、熊飞、李月三人在三原县龙桥附近闲逛时预谋抢劫,认为开摩的人大多年事已高容易下手,于是,3人挡住田民经营的三轮摩托车,将田民骗至高渠乡供电所东边的生产路上,李月将车钥匙拔掉并用刀控制田民,熊飞和耿强持刀威胁并强行从田民身上搜出221元钱。随后,耿强将田民手机电池和手机卡扔掉,3人迅速逃跑。当晚,三原县公安局高渠派出所在曹渠村东口将李月、熊飞抓获,耿强2月26日向高渠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案发后,耿强积极退赔被抢现金126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原县法院认为,耿强、熊飞、李月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熊飞、李月作案时为未成年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耿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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