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刚)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快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进程,近日,三原县对2011年冬季自主就业的130名退役士兵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153.21万元。
此次发放工作是该县根据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发放的退役士兵名单进行了严格核查,逐一登记,确保补助对象手续齐全合法,做到不漏不错。此次发放标准按退役士兵每人每年108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如有其他增补条件的,在此标准基础上给予5%-15%的增补,一次性发放给退役士兵。(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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