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和徐贝相邻而居,但两家人却因为宅基地纠纷,几十年的邻居闹翻了脸。
2014年8月20日,李欣家在宅基地上砌墙,邻居徐贝对此不满,遂打电话叫其弟徐琦来阻挡。
晚上8时许,在李欣家门口过道处,李欣与徐琦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李欣用斧头将徐琦鼻部及右手砍伤。经鉴定,徐琦本次外伤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案发后,李欣与徐琦达成赔偿协议,其自愿赔偿被害人徐琦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65000元。
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被告人李欣系在校学生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及学校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遂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欣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六个月。
■笔记心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几十年的邻居,就不能互相谦让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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