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依)近年来,咸阳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依法强化水污染防治,坚持保护和治理并重,持续推进工程治水,生态治水,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化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近几年,咸阳市依托渭河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工程治水,生态治水,投资约30亿元,先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入河口及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生态湿地等水污染防治项目41个,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咸阳市对三原、彬州、长武、旬邑、淳化等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专项整治,共排查问题32个,截至3月底,完成整治21个。
科学实时监测水质情况。将环境监测作为加强环境监管的前哨,咸阳市从严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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