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朝霞
4月22日,记者走进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零距离体验干警的一天,感受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忠诚和坚守。
7时50分:行政审判庭庭长雷可宁来到单位,这天她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8时20分:雷可宁整理好案卷材料,对庭审内容再次进行梳理,掌握相关法律依据。在她承办的案件中,总是第一时间找到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庭审过程中,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对案件进行调解。
9时:雷可宁和法官助理盛昭、书记员马萱赶往县城,来到因病行动不便的原告家,并叫来被告到场,组建临时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现场,雷可宁给原、被告耐心讲解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寻找切入点,一一进行分析。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给付原告7800元案件款。
10时30分:调解结束后,雷可宁着手处理一起财产继承纠纷。任某去世后,任某前妻和子女起诉任某现在的妻子,请求对任某的死亡赔偿金、遗产等进行分割,并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雷可宁、盛昭、马萱前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县支行、旬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查询被告银行存款及交易流水等相关信息,辗转一个半小时,跑了3个银行网点,终于将账户相关信息调查清楚。
12时20分:雷可宁、盛昭、马萱回到法院,大家在食堂草草吃了午饭便前往旬邑县迎建小区,对一起纠纷进行处理。因原、被告均要上班,干警只能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漏水房屋进行查看。
14时:查看完现场后,雷可宁、盛昭、马萱马不停蹄地赶往旬邑县职田镇送达民事调解书。
15时30分:送达完民事调解书,3人来到职田街道,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就群众咨询的民间借贷、追讨工资款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平时,雷可宁总是带着一些法律和扫黑除恶方面的宣传资料,这是她外出办案时养成的习惯。
17时30分:3人匆匆赶回法院。在雷可宁的办公室内,由于此前通知一名当事人前来法庭领取案件款,她仔细清点核对钱数,并叮嘱当事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当事人领取了1万元案件款,连声道谢后离开了。
在书记员的办公室内,大家有条不紊地准备第二天开庭案件需要的相关资料。
18时:该下班了,雷可宁坐在办公室里写判决书,这样的工作状态对她来说是常事。她说,司法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既然选择做了法官,就意味着把责任和担当扛在肩上,勿忘初心,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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