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游飞)6月25日,记者从雅安市政府办获悉,从7月1日起,该市将调整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雅安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2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调整前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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