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切实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工作再创一流、基础建设上台阶、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围绕一个中心,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2012年,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十八大安保这一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维护政治稳定摆在重中之重,全面做好各项公安政治保卫工作。
一是对敌斗争手段要强硬。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召开和敏感节点等重大政治活动,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努力获取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预警性、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严防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要大力加强反恐怖工作,切实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车站、机场、广场、商场、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恐怖袭击;要健全网上监控和网上斗争的工作机制,完善集网上打、防、控、管、侦于一体的网侦综合技术手段体系,及时发现、删除和过滤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严厉打击互联网煽动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细致。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抓
早、抓小、抓苗头”,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及“三访三评”、“三问三解”活动,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矛盾多的地方,集中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家庭内部、邻里等个人之间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防止一般性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要密切关注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的不稳定动态,及时发现掌握苗头性、动向性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控制引导工作,防止引发不稳定事端;要认真落实领导涉法信访包案制度,切实做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要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准备要充分。针对当前社会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预案,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强化战术性训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维护现场秩序,尽快平息事态,严防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事态蔓延扩大。确保一旦有事,能够闻警即动、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二、突出三个重点,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三个重点,全面加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一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意识,按照延安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富民强市,引水兴工、产业转型,中疏外扩、上山建城,文化引领、旅游带动”四大战略和实现“一个突破、两个提升、三个翻番”的奋斗目标,结合县区经济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公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努力为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要不断建立完善案件侦破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有针性的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打击力度和打击效能,加大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黑恶犯罪、命案犯罪、毒品犯罪、流窜团伙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两抢一盗”、经济领域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电信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要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搜集研判和串并案侦破力度,对各类违法犯罪形成严打之势、共讨之声,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遏制违法犯罪势头。
三是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8542”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八张网,即街面巡逻防控网、单位
内部安全防范网、社区村镇群防群治网、技防视频监控网、边界区域治安协作网、实有人口管理网、虚拟社会管控网、阵地管控网;健全完善五大机制,即信息化预警机制、实战化勤务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责任化组织机制和长效化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四大机体,即大防控体系、大侦控系统、大情报预警体系和大反恐处突应急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要积极争取和动员一切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治安检查站、卡口和电子围栏,构建以110指挥中心为枢纽,以刑警、治安警、巡警、交警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社区警务为依托,以街面、社区和单位内部防范为基础,以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特殊人群和危险物品管理为重点,点线面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
三、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基本保障,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公安工作适应社会形势的基本要求,把强化绩效考核作为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手段,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要坚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公安、带好公安队伍,把政治建警和素质育警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革命圣地的政治优势,结合人民警察核心
价值观主题教育,开展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公安民警争做圣地警察形象的维护者,争做延安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承人;要积极开展全警大培训、大教育,大力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标准和警务技能;要坚持把从优待警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要严厉打击无理取闹的投诉者,要在彻底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对无理取闹的投诉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二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按照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把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作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围绕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特殊行业、场所的管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交通、消防管理,深入研究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与群众要求不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要从抓人口管理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把人口管理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做到人口管理信息化、基础工作常态化、治安管理规范化。要继续深化“三评三访”、“三问三解”活动,基层民警要把“进千家、入万户”作为经常性工作,在现有的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开拓进取,适时推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举措。
三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要研发建设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实际相符合的绩效考核系统,不断研究和创新警务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指标,加强日常量化考核,实现各县局、分局、各警种,每一个单位、每一位民警的工作量化管理和即时系统记分考核,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份量和作用。特别是要把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轮岗、免职、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吃苦实干的人得实惠、让奋进有为的人有位置,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四、实现三个目标,推动公安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公安工作会议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是实现工作再创一流的目标。在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局”和“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示范局”的基础上,按照“保持荣誉、创新发展、努力拼搏、再创一流”的思路,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集中精力办大事、谋发展,深化公安“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各项措施,锻造宝塔山下忠诚卫士,擦亮革命圣地公安
名片,创全市先进、争全省一流、树全国典型。
二是实现基础建设上台阶的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公安机关业务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支持,按重点、分步骤,统筹安排,对规划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责任,重点推进2010年、2011年中省配套确定的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和派出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建设以及执法办案功能区划分等建设项目。要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置警用车辆、信息化办公设备、现代化个人防护装备、武器警械等,进一步改善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办公和生活条件,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三是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要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积极适应当前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真正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
要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既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又要有效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既要集中精力破大案,又要坚持不懈管小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和对公安队伍形象满意度,为建设生态延安、圣地延安、幸福延安,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延安市公安局)
牟晓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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