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谷嫦瑜程浩楠)9月26日至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延安旅游大厦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继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周、张宏、韩长安、何文采、祁玉江、孙继平和秘书长高志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宏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东山,市人民检察院院长赵亚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副县级纪检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参加议题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行政审批工作部门,特别是窗口行业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有关融资和预算调整的六个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视察了延河大桥改造工程、清凉山居民下山工程、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窗口行业单位作风建设、南门坡体育场周边改造情况。
冯继红在会议闭幕时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行业单位作风建设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长期性、关键性工作来抓;同时要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提升社会保障工作水平;要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防灾减灾工作;要紧紧围绕榆林市统筹城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建筑法》,不断提升榆林市建筑业科学发展水平;要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口径预算决算的要求,不断提高预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她要求,全体人大常委会成员要带头抓好《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落实,精心组织询问活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常委会决议精神,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和灾后重建需要,统筹做好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资金回笼和使用安全,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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