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谷嫦瑜屈雪娇程浩楠王强)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安排,12月4日至5日,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王海波为组长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组一行12人,对榆林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在5日召开的评估反馈总结会上,王海波代表省语委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组通报反馈意见并宣布,榆林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获得“普通话初级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并现场授予榆林市“达标城市”荣誉奖牌。
根据评估工作日程安排,12月4日上午召开了延安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市语委主任、副市长赵璟同志致辞,市语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阚延军作了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报告对市语委成立以来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系统的总结,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社会用字。汇报会后,评估验收组采取听汇报、走访查看、座谈访问、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实地检查了榆林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领域的22个单位,召开座谈会22场次,查阅档案资料105卷,随机抽查访问85人次。
通过两天的抽检评估,省评估验收组认为,榆林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全面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抓手,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
深入有效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营造出与延安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广大市民的文化素质打下良好基础。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经省评估验收组认真核查,充分评议,深入讨论,形成现场评估验收意见,一致同意榆林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省评估验收组希望榆林市根据《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
的新提法、新任务,继续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时加快国家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步伐,促进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城镇、街道和农村延伸;切实做好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做好国家新颁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培训解读和推广使用。
据了解,延安将以创评达标为新起点,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对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稳步提升四大领域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为延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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