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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宝塔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年逾六十的王某利用被害人李某去其家玩耍的机会,以玩游戏,给零用钱等方式诱骗被害人,猥亵被害人多达六次,直至李某母亲发现被害人身体异常才知道真相。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刺激、满足性欲为目的,采用抠摸、亲吻等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公布了3起地方法院审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致死的罪犯王佳佳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奸淫幼女多人的罪犯杨宗樑被判死缓;猥亵多名儿童的罪犯关天翼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性侵儿童案频发,审理此案的法官急切呼吁:要加强打击,依法惩处、有效警示。全社会都要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全力斩断“魔爪”,为儿童撑起“保护伞”。更重要的是,应对儿童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怎样让儿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延川县妇联特邀请心理学老师张亚玲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中小学生进行全面辅导。
杨琦本报记者干雄焱
张亚玲是延川县延远中学心理健康咨询老师。2010年毕业于陕西教学院心理咨询专业,2012年曾参加陕西省心理健康骨干教师的培训。
3月5日,延川县文化艺术中心,面对台下近千名天真无邪的儿童,张亚玲的讲座从讲故事《不做沉默的小绵羊》开始:
邻居家的大哥哥对小绵羊非常好,给她辅导作业、吃好吃的,一起做游戏。
小绵羊和大哥哥一起到公园里玩得非常开心。玩累了,坐在地上休息。这时大哥哥拿出了一些书籍,让小绵羊看,小绵羊非常高兴。她翻开了书,可是看到的全是触摸身体隐私部位的画面。小绵羊感到很不安。小绵羊看书的时候,大哥哥对小绵羊做出了一些奇怪动作。而且要求拥抱、并亲吻小绵羊,小绵羊也没多想。在拥抱的过程中,大哥哥开始触摸小绵羊的隐私部位。
小绵羊想起爸爸妈妈、还有老师告诉说的:身体的隐私部位是不能让别人触摸的。
“哥哥,你在做什么?”小绵羊非常疑惑地问大哥哥。大哥哥说:“我们是好朋友,你长大了许多。我想跟你进一步发展一些特殊关系,这种关系会使我们很快乐。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我以后也会带你去更多的地方,你一定不要告诉任何人,要不然我就不跟你做朋友,不跟你一起玩。”
小绵羊很困惑,大哥哥说触摸她的隐私部位会让她快乐,可是她一点都不快乐。
小绵羊记得老师说过:“如果有人触摸你的隐私部位,一定要告诉你信赖的人。”但是大哥哥又说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让她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不做朋友了。她还想如果说出来,大哥哥会有麻烦。
小绵羊非常不安,非常困惑。她想起老师说的:“坏的接触,就是让自己感到不安、紧张、困惑、怕被别人知道的接触。”
那大哥哥对她的触摸肯定就是坏的接触了。可是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爸爸妈妈看到小绵羊哭了,就说:“宝贝,爸爸妈妈是你最亲、最信赖的人,你遇到了什么困惑,爸爸妈妈会帮助你的。”
小绵羊说:“我有一个坏的秘密。”“什么坏的秘密?”爸爸妈妈问小绵羊,“你可以告诉我们吗?爸爸妈妈会帮助你”。小绵羊心里舒服了许多,鼓起勇气将白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听了之后并没有责怪小绵羊,而且夸她是勇敢、懂事的好孩子。还对小绵羊说:“你做的非常对,任何人都不可以触摸你身体的隐私部位。如果有人想触摸你的隐私部位,你要大声说‘不\’,迅速跑开,跑到你能找到的安全的地方。然后告诉你所信赖的人,直到你受到保护为止。”
小绵羊在爸妈的鼓励下,去学校将这个“坏的秘密”告诉了老师。老师夸赞小绵羊做的非常对。在老师的帮助下,大哥哥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
张老师的故事,随着一张张幻灯片深入,孩子们听得非常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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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好的接触,什么是坏的接触?张亚玲点出画面:好的接触:熟悉、开心、光明正大的接触;坏的接触:自己感到不安、紧张、困惑、怕被别人知道的接触。
“如果有人想触摸你的隐私部位,你要大声说‘不\’,迅速跑开,跑到你能找到的安全的地方。然后告诉你所信赖的人,直到你受到保护为止。”
张亚玲让孩子们大声地读,并在自己的小手指上写出自己最信赖的人,当遇到困惑,危险时一定要去寻求他们的帮助。然后问孩子们:我们身体的哪些地方是隐私部位?
通过形象的画面,她告诉孩子们:“游泳衣覆盖的部位就是我们的隐私部位。”这些隐私部位,1、除了洗澡和看病检查身体(必须要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以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接触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也不
允许任何人让我们接触他身体的隐私部位。2、如果有人想要接触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我们应该立即大声说“不”,然后跑开,跑到我们能找到的最近的安全的地方。3、如果有人接触了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不管过了多久,我们都要告诉我们的爸爸妈妈或其他我们所信赖的人,不停地告诉他们,直到我们受到保护为止。
张亚玲要孩子们切记:如果有人触摸了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这绝对不是我们的错!坏人不全是陌生人,有可能是你熟识的人。所以我们得时刻提高警觉,做好自我保护,并播放了2013年备受关注的8起校园性侵案视频,引人深思。
张亚玲还要学生特别记住这些话: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背心裤衩覆盖的部位不许别人触摸,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喝陌生人给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给的糖果,不与陌生人说话,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俱,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坏人可以骗,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2013年全国共有125起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曝光案例,受害者以8岁到14岁的居多。
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3位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四部委意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完善立法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等。
性侵儿童教师犯罪最多
2日,“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女童保护座谈会”召开。会上公布的《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2013年全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125起,平均3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受害人群呈现逐渐低龄化趋势,尤其以8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
在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件中,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达到33起;校长作案达到10起,列第二位;官员作案达到6起。
大多的家长,可能羞于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可是你要知道,
直到今天,我国在课程体系内开设性教育课程的学校依然不多,
即使有,有些老师也对学生说:“这一部分自学。”所以,你必须当
好孩子性教育的老师。“科学的性教育不会导致孩子性早熟,却能
减少他们受到伤害的危险。”
家长应该怎么做?张亚玲讲道:用图画或模型告知孩子自己身
体的隐私部位。告诉孩子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不允许别人随意接
触,如胸部、下体、臀部等。教会孩子遇到有疑惑的情境时,有说
“不”的权利,有提出疑问的权利,有向信任的人诉说的权利。告诉
孩子有权拒绝任何人不正当的触摸和要求,包括家人和老师。
性侵犯有哪些类型?身体接触的性侵犯有:非礼、强奸、乱伦、
引诱、强迫儿童触摸侵犯者的隐私部位、触摸儿童的隐私部位等。
非身体接触的性侵犯有:引诱、强迫儿童看色情电影、录像带、引诱、
胁迫儿童裸露身体、向儿童裸露身体或拍摄儿童裸体照片等。
这些认识误区要警惕:
误区1:侵害者通常是没有家庭、缺乏性的成年人。事实:部分侵害者也是结婚有家庭的人。
调查显示,仅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 误区2:侵害者都是社会、经济地位低层的人。事实:侵害者遍布各社会经济阶层。
60.88%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在“女童保护”项目访问 误区3:侵害者外表鬼鬼祟祟、心怀鬼胎的样子,一眼就可以让别人看出来不是好人。事
的114名教师中,45.13%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在 实:外表文质彬彬或看起来高尚、正直的人也可能是侵害者。
902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92%, 误区4:侵害者通常是没受过教育的人或教育程度低者。事实:侵害者中不乏高知识份子。
没有的达64.08%。误区5:孩子常会谎报性侵害。事实:孩子很少会谎报性侵害。
与会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 误区6:父女乱伦简直是胡说八道,根本不可能发生。事实:父女乱伦是常见的性侵害
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让“安全教育第一课”作为小学新生入 形式之一。
学第一课。 误区7:侵害者是陌生人。事实:侵害者中有70%以上是认识的人。
女童保护项目的调查报告显示,82.89%的家长支持学校 误区8:侵害者是男性。事实:大部份侵害者是男性,但也有女性侵害者。
对孩子进行性教育;87.72%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将性教育强 误区9:加害者没有预谋,不会使用计谋诱骗孩子。事实:大部份加害者是有预谋
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而且使用各种计谋、言语来诱骗孩子。他们所使用的计谋有:冒充警察、送礼物、玩具、
金钱、糖果、问路、假装车子故障、谎称家人托付来接儿童、跟踪、假冒水电工或邮差
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等。误区10:性侵害未必具有伤害性。事实: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不一定直接从身体
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河南官员强奸猥亵11名幼女、 上显现出来,这种伤害潜藏在心理、精神、人际关系等深层次。
广西兴业留守女童遭当地十多名村民多次性侵……误区11:孩子没有受外力胁迫,他(她)们同意性接触,这应该不算性侵害。
在社会舆论痛批这些罪行的同时,是以强奸罪论处还是以嫖 事实:凡是利用孩子的无知、微妙的信任关系及权力地位来影响或引诱孩子,都是
宿幼女罪受到惩罚,一直是此类案件审判中被关注的焦点。性侵害。
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全国人大代表、中 如何发现儿童遭受了性侵犯?张亚玲提醒,当孩子有这样的表现时,你应
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认为,在性侵案件中,儿童本身就是受害 该注意了:口部、生殖器官肛门发生流血或外伤迹象;行走、起坐困难;自毁行
者,如果给幼女贴上“卖淫女”的标签,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不 为或药物依赖,自杀倾向,自残;经常离家出走;厌食症或吃的过多;睡觉时不
利于对幼女权益的保护。 脱衣服;反感提及某人或经历,对特定的人、场所或话题表现出害怕、逃避;学
去年10月24日,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 习成绩突然下降、行为怪异、对人不信任;钱和礼物无缘无故的越积越多;性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提出,以金钱财务等方式引诱幼女 病;青春期怀孕;臀部,胸部,下腹部或大腿淤伤;喜欢独处或与以往不同的
发生性关系,知道或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 情绪状态;对事物失去兴趣或没有激情;孤僻;攻击性;超出自身年龄阶段
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意见》表明高法的态度,透露了积极信号。 的性知识、行为或淫秽语言……
孙晓梅代表认为,在贯彻我国法律关于给予儿童特殊优先保护 当得知孩子遭受性侵犯时,父母该怎么办?首先要告诉孩子:遭受
的基本原则下,嫖宿幼女罪的废存问题不能再无休止地被拖延。性侵犯并不是你自己的过错。要相信孩子,保持平静,给孩子信心。接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和全国政协委 下来,告诉孩子怎么做,支持孩子,举报性侵犯。
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都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朱征夫认为,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这些注意事项你得让孩子时刻记住:不要轻
嫖宿幼女罪是将幼女作为“卖淫女”身份处理,这是对幼女的极大侮 易和陌生人说话;单独外出,不走没人或人少的地方;不跟陌生人去
辱。同时,嫖宿幼女罪其实规避了对“轮奸”的认定,成了犯罪者的“免 车里、家里或偏僻的地方;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饮料;不去游戏厅、
死条款”。 网吧、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遇到抢劫时,要舍弃财
物,首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遇到拐卖、绑架或者胁迫时,要尽
综合《新京报》、新华社消息 量寻求周围人的帮助;遇到以大欺小暴力伤害时,要立即告诉
父母或者其他你信任的成年人;别人遭受暴力伤害时,可以在
有能力的情况下提供帮助,但绝不能盲目地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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