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孙芙蓉
马某买了同学于某一宗土地房产,两年多一直没有过户,年初要过户时却意外得知已被于某申请了银行抵押贷款,自己应享有的权利被“合法抵押”了,导致土地和房产无法过户。日前经过海阳市法院法官的巧妙协商调解,这俩同学终于解决好了这道难题。
出于信任,房产抵账但未过户
于某与马某是同学,均是80后,两人分别经营一家服装公司和一家装饰材料店,经常在一起交流创业经验,有困难时则相互帮忙。
于某在海阳购买了一宗土地及厂房,准备放开拳脚大干一番,不料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无奈之下向马某求助。马某痛快地伸出援助之手,借钱给于某帮其暂缓资金压力。然而于某的公司并未因此摆脱困境,不得不陆续向马某借款达117万元。于某公司依然没有起色,回天乏术,只得与马某商量,将自己此前购买的土地及厂房作价120万元来抵顶借款。马某同意了于某的方案,并在2010年10月1日与于某签订了土地及厂房买卖协议,约定于某应随时配合马某办理产权过户。马某又付给于某差价3万元,于某出具了3万元的收条。
双方一致同意债务已处理完毕,但马某出于信任,并未马上办理手续。
反目成仇,将同学告上法院
协议签订后,于某实在不甘心公司就这样倒闭,还想放手一搏,期望挽回局面。怎么搏?他把“宝”押在还未过户的那一宗土地房产上。2011年1月份,于某瞒着老同学,以该土地及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了50万元贷款。他认为如果能挽回损失,尽快将贷款还上,然后再与马某办理过户手续,则既没有失信,又挽回了事业,此想法可谓两全其美。
但令于某没有想到的是,今年年初,一直没提过户事宜的马某突然找他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此时于某已将土地与房产抵押给银行,且贷款合同2014年1月份才到期,现在根本无法与马某办理产权过户。于某有苦说不出来,在推脱多次后不得不将事情全盘托出。马某没想到老同学居然瞒着自己做此决定,一气之下将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马某与于某签订的土地及房屋买卖协议有效,继续履行协议内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调解,老同学握手言和
“这是一份无法履行的协议,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实际登记为准,而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优先,现在看来,原、被告签属的土地及房产买卖协议不违背法律,并且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属的,是有效协议;于某将土地及房产抵押银行贷款并与银行签属的贷款合同也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有效合同,银行的抵押权优先清偿债务,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本实现不了。”承办该案的海阳市法院徐家店法庭修姓法官如是说。
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是多年同学,交情一直不错,建议双方尽量能协商解决。
经承办法官劝导,原告马某渐渐消了气,被告于某也认为自己确实对不起马某,表示要尽快还上贷款,与马某一起办理过户手续。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于某已还上银行贷款,并将土地及房产过户到了原告马某名下,老同学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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