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5 年11 月 24 日上午 10:30 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1、天马相城住宅一套 (2 期 15 号楼 402 号),拍卖评估价:156.2405 万元,竞买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2、海阳市阳光城(阳光雅苑)的商业网点房一套。拍卖评估价:50.1975 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 11 月 23 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 (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海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60106090042050002571),并于2015年 11月 23日 15 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佳恒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6618302 朱先生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号9F
山东佳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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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6年 1 月 27日 14:00 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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