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6月12日22时许,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裕的赵某某,晚饭饮酒后又吸食了毒品,顿感神清气爽,谢绝别人的规劝,抱着侥幸心理,执意驾驶鲁FCRXXX尼桑轿车载他人沿城区偏僻路段行驶,当他行驶至莱阳凤凰路大桥路段处,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赵某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系当日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另据查明,今春早些时候,赵某某曾因毒驾被警方处罚过,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警方依法对赵某某因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日,因吸毒行政拘留15日,两项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因酒驾罚款1000元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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