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李珑通讯员丛姝玉刘娜
面包车司机戴某在一起肇事案中将陈姓老汉撞致轻伤,戴某去医院探望陈老汉时,被其子陈某打断肋骨。本来人证、监控录像俱在,陈某在派出所也认罪,没想到在今年7月的庭审中,陈某却当庭翻供,称自己只是踢了戴某一脚,肋骨骨折是戴某自己在车祸中造成的。控方检察官请出法医专家出庭作证,推翻了陈某的诡辩。10月20日,戴某拿到了7万元赔偿款。
肇事司机医院探伤者,却被打断肋骨
戴某是一名面包车司机,去年夏天,他开车在龙口某村村外行驶时,撞倒了骑电动自行车的陈老汉。戴某的面包车前侧撞击轻微凹陷,陈老汉受了轻伤。
事发后,戴某到医院看望伤者时,遭到陈老汉儿子陈某拳打脚踢,致使右侧第9、11根肋骨骨折。戴某当即报警,陈某被警方带走。在派出所,陈某承认自己打伤戴某。没想到,2013年7月,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当庭翻供:“我不认罪,我只踢了他(戴某)腿部一下,没有踢他的胸腹部,我认为他的伤是肇事中造成的。”
一起简单的伤害案件,因为被告人“四两拨千斤”的翻供而使庭审陷入僵局。
公诉人经过多方找寻,锁定关键证据
公诉人申请延期审理后,马上再次询问了被害人,就案件的细节反复挖掘,发现本案还有多种证据可以证实陈某的罪行。“肇事时我车上还有很多人。”庭审后戴某的一句话提醒了公诉人,公诉人迅速调取了戴某肇事卷宗,查看了坐在戴某车上5名证人的证词,并逐一走访证人。
证人均证实戴某肇事只撞伤他人,自己没有受伤,当时没有痛苦的神态,事后没有接受任何治疗。其中一名证人证实戴某肇事后去医院只是看望被其撞伤的人。
作为控方,深知仅仅有这一份证据,还不足以证实戴某的伤势是被告人殴打造成的。为了让被告人彻底认罪,在再次的梳理案情过程中,公诉人调取了案发地点龙口市北海医院住院部的监控录像。从调取的监控录像上,锁定了被告人陈某两次动手殴打被害人的画面。
获取法医专家支持,被告人低头认罪
监控录像虽然显示陈某两次动手打人,但殴打过程中,双方进入监控盲区,以上的证据仍不能绝对排除戴某的“自伤”。
为了寻找关键证据,龙口市检察院公诉科启动疑难案件集体研究会议,并再次调取了肇事卷宗,发现现场事故照片显示戴某的车辆只是车前头表皮轻微凹陷,前挡风玻璃有裂纹,车内并未造成任何损坏。公诉人咨询了肇事事故办案交警,交警认为,此种轻微肇事致被害人肋骨骨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龙口检察院公诉科丛姝玉认为应该从伤情下手:“通过专家作证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本案焦点是伤情如何造成的,如果专家能从法医学角度排除肇事致伤的可能,被告人再多辩解也是无用。”
很快,法医学专家根据受伤部位结合案情提出致伤意见:人体第1-7肋称真肋,第8-10肋称假肋,第11-12肋称浮肋。根据人体肋骨结构以及力学原理,肇事车辆驾驶者通常会因方向盘挤压造成真肋受伤,浮肋很少骨折,即使骨折需要很大的外力。
在此案中戴某轻微肇事,车辆没有严重挤压变形情况下,作为驾驶员不会因肇事导致右侧浮肋第11肋骨折。被害人戴某的轻伤肯定是殴打造成的。
至此,专家的意见解析拨开疑云,公诉科在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请专家出庭作证,让戴某受伤部位成为会说话的证据。
公诉人获取这三份强证后,即刻向法院提出恢复法庭审理,在二次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播放殴打的监控录像,提请了专家出庭作证。
面对强大的证据体系,被告人终于低头认错,当庭承认自己的罪行。法庭也对公诉人补充的证据全部采纳。最后,戴某获得7万元的赔偿款。(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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