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今年,翠苑小区将进行分户计量节能改造。昨天上午,华阳热电公司已下到小区里进行节能改造宣传。
昨天上午,记者在翠苑小区物业看到,一大清早,华阳热电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就来到物业公司。其中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访的居民,解答各种计量节能改造方面的问题。
在现场,家住翠苑小区11号楼—2的王大妈咨询,即将开展的计量节能改造要怎么改?谁掏钱?改造后,将来实行计量供热又将如何收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华阳热电公司陈旭群书记。
据陈书记介绍,计量供热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属于一项新的供热方式,根据烟台市2011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安排,华阳热电公司将从本周末对翠苑小区进行供热计量改造,改造时间20天左右,今年冬天这个采暖期将进行计量收费。陈书记告诉记者,计量收费有关问题,为市民所普遍关注。市民可与客服中心服务电话6096011联系。
◆计量收费与按面积收费的区别?
按面积收费的用户,不管用多少热都要交纳全额费用。无论家中保温效果如何、室内温度多少度,只能缴纳相同的费用,这样既浪费能源,又不舒适。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以后,“热”已经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热用户可自主消费,有权“少用热,少花钱”,可在供暖温度达标的前提下,根据需求进行设定和调节。
◆实行供热计量后如何收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收费,即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烟台市供热计量试验阶段的热价如下:对居民住宅以表计量的供热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用热费用为基本热价9.8元/平方米加计量热费36.08元/GJ (0.13元/千瓦时)。
举例来说,如果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实行计量供热后,其基本热价为9.8×100=980元。假定一个采暖季这套房屋的供暖流量为10GJ,则其计量热费则为36.08×10=360.8元,而该套房屋的采暖费用就是980+360.8=1340.8元。
另外,顶层的计量热价部分下浮4%;底层的计量热价部分下浮3%。
根据目前国家关于供热计量的政策相关精神,烟台市物价局烟价【2009】96号文件规定,目前暂采取措施是“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即计量用热费用超出按面积标准计费的部分,用户不需要补缴;低于面积计费部分,供暖单位应退还给用户。供暖前用户将采暖费按照面积计价标准先缴纳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根据热表的实际数据计算出每户的采暖费,退还多交部分热费。
◆实施供热计量的热用户有哪些义务?
(1)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热用户应与供热单位签订《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
(2)热用户不得对室内的供热设施及供热计量装置进行拆改、迁移和损坏。
(3)配合供热部门的抄表、测温和维护等工作。
(4)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应按合同约定与供热单位按照实际耗热量进行结算。
据了解,翠苑小区共有338户,供暖面积为4.5万平方米。该小区为近几年新建节能住宅,外墙保温良好,室内采用地板采暖,但无自动温控措施,管道井预留热表位置,入户阀门均采用闸板阀。由于外保温好,冬季供暖效果良好。
◆计量收费用户怎样降低热费支出?
用户可利用集水器上的温度控制阀(简称温控阀)对室内温度进行设定,通过其自动调节,达到用户提高舒适度和按需用热的目的。
比如,上班、外出时可将整个房间的温度调低;睡觉时可利用分水器上的小球阀将厅、厨、厕等场所的温度适当调低。
用户家中所进行的热计量改造,主要是在用户室外的楼道管道井内加装热量表、控制阀。在用户室内集水器上加装温控阀。但居民自己无需缴纳费用。
YMG记者孙致霞通讯员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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