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栾松萍YMG记者)遇到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有的司机随便行驶,殊不知,越是这样的路口,越不能马虎大意。这不,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到这样一个路口时,没有停下来瞭望,让右边来的车先行,结果导致两车相撞,车上的四人被掀了个人仰马翻,其中一人死亡。出事后,他还认为是对方车速太快,应该是对方的责任。没想到,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他负主要责任。
昨天,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由于此男子没有赔偿能力,被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男子姓杜,今年50岁,莒县人,在烟台市一家装饰公司打工。
今年3月份,杜某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也没上过任何牌照。他本人也没有驾驶证。买来车后,他经常开着到工地上班。开了大约半年,平安无事。今年9月底的一天,早上6时许,他又开着车到工地,车斗里载着2男1女3名同事,还拉了一些纸袋。
杜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市区一个十字路口处,这个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也没有红绿灯,他以为可以随意通行。于是,就继续前行。不料,这时候,从右侧来了一辆小货车,小货车正由西向东行驶,速度比较快。杜某急忙踩刹车,向东打方向躲避。不料,车头躲过去了,车斗没有躲过去。小货车的前头撞到了三轮车车斗。三轮车当场侧翻,车上的4人和纸袋都摔出车外。其中,3名男子先后爬了起来,那名女同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出事后,杜某原以为自己开的车比较慢,对方车速较快,应该追究对方的责任。但法律上有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杜某没有做到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再加上,他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主要责任。小货车司机因“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新闻推荐
做社会的体察者做生活的有心人, ———烟台晚报莱山初级中学小记者站挂牌仪式侧记
记者是我心目中最崇高的职业“我认为做一个好记者应该吃苦耐劳,深入社会,具有奉献精神,记者是我心目中最崇高的职业!”当被问及为什么想成为一名小记者时,13岁的王宇轩这...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