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还是再等等?眼下,在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中仍有极少部分居民心存侥幸,期望通过做“重点户”来捞取更多私利。其实,在当前由政府主导的房屋征收工作中,这种“老套路”已是穷途末路了。早交房,实为上策。
胜利区片是国务院新的房屋征收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烟台市启动的第一个房屋征收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胜利小区改造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反复研究,工作人员先后三次入户调查,广泛征求被征收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了广大被征收户的利益。
在补偿价格的确定上,由该区片居民自己选定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具体安置方案提供了就地、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并将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房困户补到45平方米进行补偿或进行产权补偿,超出等价值调换面积1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投资优惠价格自行投资。签约奖励期结束时,有3008户、超过85%的居民交房。事实胜于雄辩,补偿方案合法、合情、合理,深得民心。
然而,时至今日仍有部分居民拒不交房,意图何在?其中不排除有人希望政策“开口子”,个人多捞点好处。不可否认,以前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多由开发商主导,在市区某些项目的征收上,靠到最后的人确实尝到了甜头。但是,在胜利区片、在今后的房屋征收中,这招行不通了。
新的房屋征收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是征收主体,开发商不再参与房屋征收。胜利区片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是刚性的,底线不可能突破。试想,因为几个“重点户”影响到征收进程和这项民生工程,政策就随意“开口子”,政府如何向已经交房的居民交代?公信力何在?以后的房屋征收如何开展?谁随意承诺、私下交易、乱开口子、乱给钱物,就是违法、违纪,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
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要的就是“一铁到底”。日前,芝罘区人民政府已经给部分未交房居民送达了胜利区片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住户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办理补偿手续的,将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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