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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赖”隐匿财产被判2年, 成为烟台市拒不执行判决获罪第一人

来源:烟台晚报 2012-02-25 03:08   https://www.yybnet.net/

通讯员刘静YMG记者

丈夫把人砍成重伤,导致对方各种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在外面的妻子明知其丈夫因故意伤害他人已被逮捕羁押,并需赔偿被害人,仍将家中的房产卖掉,并将钱款挪用隐匿。然后,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找不到人。从事发至今,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没有赔偿对方一分钱。昨天,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这位妻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成为烟台市首例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而获刑的被告人。

为妻子亲戚出气新婚丈夫砍伤人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

当年3月7日,家住芝罘区、23岁的王某与丈夫徐某(化名)登记结婚。就在这一天的晚上,王某告诉丈夫,一个姓刘(化名)的男子与她家亲戚有矛盾,丈夫一听,为替新婚妻子“出气”,决定去教训刘某。刘某平时在一个市场上摆摊卖菜,徐某纠集他人来到菜市场找到刘某,不由分说,围而攻之,徐某把刘某砍得不轻,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有10多处伤口,大量失血,其中头部受伤最重,右颅骨裂开、脑组织外溢。经法医鉴定,刘某头部所受损伤及失血性休克均属重伤、其颅脑损伤为三级伤残、右下肢损伤构成九级伤残。

经住院治疗,刘某保住了性命,但随之而来的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平时以卖菜为生的男子承受不了了,急需要徐某的赔偿以解燃眉之急。

当年11月,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1个月后,被逮捕。

很快,此案由芝罘区检察院公诉到了法院,等待法院的判决。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徐某既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也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少判几年就赔否则就不赔偿

对这样的案件,法律上有规定,如果被告人(指徐某)能积极主动地赔偿对方的损失,那么,在量刑上可以得到从轻处罚。

可是,王某与丈夫结婚时间不长,就出了这样的事,家里没有积蓄,没有钱赔偿,只有结婚住的一套房子。2007年4月,王某把这套房子卖了,卖了30万元。而丈夫徐某的案子就在当年5月起诉到了法院。

在判决之前,法院曾就民事赔偿部分给双方多次调解,当时,王某提出赔偿10万元,但对方的损失已高达几十万元,因此没有同意,双方就没有达成协议。

调解不成,当年9月,法院判处徐某有期徒刑9年,同时,判令王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与丈夫共同赔偿刘某损失50余万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个月后,即2008年2月,市中院做出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刚结婚不久,日子还没过几天,丈夫就被判了9年刑,还得赔偿对方那么多钱,王某心中不甘。

判决后,王某去看守所看丈夫,徐某说既然现在都判实刑了,就不用赔钱了。

丈夫的说法,与王某的想法不谋而合。王某把卖房30万元拿出9万多元还了银行的贷款,余下的钱藏匿后,就只身外出打工了;将受伤急需要钱治疗的刘某置之不理。

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刑2年

而刘某这边呢?靠卖菜为生的他遭遇如此大的横祸,让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他承受不了,本来需要的后续治疗,因没有钱,他不得不放弃。

好不容易盼来了二审法院对此案的终审判决,希望随着这一“定音”,对方能及时赔偿自己,以解眼前的困境。没想到,等来等去,对方根本就一点音讯也没有。

无奈,2008年4月,刘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查找王某的下落,就是找不到人。找到其父母,其父母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打工。后来,她跟父母联系时,得知执行人员在找她,知道法院就是为了要钱,干脆置之不理。在外打工,她在一个地方干不长久,又到另一个地方,四处流动,给执行工作平添了许多难度。

转眼到了2009年7月,法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期间讯问其剩余售房款的去向,王某拒不交代。当年10月27日,法院对王某居住地公告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提供售房款的下落。但王某仍继续隐匿、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最终导致赔偿刘某50余万元的法院判决至今尚未执行。

2010年5月28日,法院因王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其行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于同日立案后多次到王某家中对其进行传唤未果,后对其上网追逃。

去年3月,安丘市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后,王某仍拒不交待。王某卖房得房款,偿还银行贷款9余万元,尚有余款20余万元,表明其有能力履行判决所确定的部分赔偿义务,但其自始至终采取欺骗、躲避的方法,隐藏上述财产下落,拒绝履行,其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因此,在第一时间起诉到法院。

不久,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

刑事代替不了民事

类似这种伤害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被害人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然,也有的被害人在刑事结案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论是哪种形式,刑事责任不能代替民事责任。

附带民事赔偿这块儿,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会考虑其赔偿的情况,如果积极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了,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遇到上述情况,被告人最好能积极赔偿对方,以争取最好的量刑结果。因为,赔偿始终是逃不掉的,即使判刑了,民事赔偿也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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