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摸排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F271**的幼儿园校车车上的校车标志存在疑点,立即进行网上查询。经查询,网上无该车取得公安交管部门认证核发的校车标志信息,校车标志上也没有核发部门的印章,确定该车的校车标志为伪造。
根据烟台市公安局相关要求,中队民警依法对该校车标识予以查缴,并责令该车立即停止运营,现场依法下达了《校车整改通知书》。
为防止该车继续违法接送学生,中队安排路面执勤民警严密注意对该车的检查,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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