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李珑)28日本报《15岁女孩昨产子》一文见报后,引起市民高度关注。在市民打来的热线中,80%的人都认为,小雪的父母在女儿教育问题上做的欠缺,如果平时对女儿多关心和教育,就不至于发生现在的事情。而20%的市民认为,小雪太不懂事了,太不自重了,孩子很无辜。
不过,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孩子:小雪还未成年,独立抚养孩子显然不现实,而孩子生父的态度一直不明朗,更增变数。
孩子不具备被收养条件
市民宋女士拨打96110热线说,这个孩子从计生政策上讲,不但没有任何保障,按政策来说,还应该交社会抚养费。小雪目前不到结婚年龄,短时间上是不能合法落户的。那么,如果小雪和男友无力抚养这个孩子,别人能否收养他呢?
记者昨天以小雪朋友的身份致电相关部门,询问能否由他人收养这个孩子。工作人员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
从这个规定看,小雪的儿子不具备被人收养的条件。
小雪父母应承担抚育义务
烟台盛信律师事务所曹洪涛律师指出,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义务,男方均应承担孩子抚养义务。民法规定,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这件事中,身为监护人的小雪父母应承担相应责任,帮助抚养孩子。
曹洪涛认为,这件事受伤害最深的是小雪。小雪要为自己的不自爱付出代价,她的父母更应该为自己没有担负好对女儿的教育、监护责任付出代价。15岁少女产子,她的父母难辞其咎。从这个角度来说,小雪的男友固然要担负孩子的抚育责任,小雪的父母同样应该承担这个责任。从法律上来讲,未成年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父母都要承担起来。小雪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应该把孩子养到小雪成年为止。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高娟认为,我国规定女子结婚最低年龄为20岁,少女非婚生子并不合法。但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有法律地位,男方需负抚育责任,否则构成遗弃罪。孩子的母亲可以向男友索要生活费和抚育费等,遇到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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