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收藏,包括收藏自己经历过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的有关凭证。新中国成立后,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正常情况下,每两年举行一次普选,第一次是从1953年开始,由于各地筹备情况不同,有些县乡(区)到1954年年中才结束;1956年、1958年先后又举行了两次;后因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第四次选举推迟到1963年才举行。1965年的第五次选举不久,“文化大革命”便开始了,普选活动因此中断了十五年之久,直到1980年才得以恢复。幸好
“文革”前那5次普选的选民证都被我完好地保存了下来。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1953年我参加的那次普选活动,59年过去了,现在回忆起来心情仍然很不平静。
那年我刚好18岁,因此有机会和街道上的选民们一起敲锣打鼓,排着整齐的队伍去会场参加烟台市第二区的选举大会。会场就设在所城南门外刘子秀旧居(现向阳派出所)院内。区长讲话后,选民们便依次把自己庄严的一票投进投票箱里,场面热烈又庄重。记得当时有位老太太因行动不便,由儿女搀扶着前去,路上恰巧遇上一个洋车夫,他了解情况后毫不迟疑地说:“老太太,我不要你的钱,上车吧!”老太太被拉到会场后,顿时引起一阵轰动。此情此景足以说明那个时候,人们对选举是多么重视和支持!事后我以此为素材写了一篇小稿,刊登在当年11月25的《烟台劳动报》上。
因为是建国后的第一次普选,又是我第一次有了选举权利,所以觉得这张选民证特别宝贵而有意义,也就一直被我珍藏着。想不到在后来的年月里,它真的派上了用场。在建国50周年期间,省电视台从有关媒体得知我保存了这张选民证,便特地来我家进行了详细的采访,录制成短片后在“道德与法制”节目中作为国庆50周年专题内容之一进行了播放。后来,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活动中,中央电视台针对这张选民证,又来我家进行采访,去年6月3日晚在“新闻联播”的“伟大历程”栏目中,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当家做主的例证作了播报。
我这张小小的选民证,看起来并不起眼,却能为宣传国家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成就发挥这么重要的见证作用,这确实是我所始料不及的,我真的感到荣幸和自豪。文图/周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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