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孙泓炜通讯员郭秀学徐秀云摄影报道)昨天上午8点,YMG记者来到中泰物业公司办公室。8点35分,家住东方巴黎小区的张女士前来反映,其楼上的平台因业主私自施工导致她家屋顶漏雨,双方多次协商,但是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每到下雪、下雨天气,全家人都提心吊胆。眼看着雨季又要来了,很担心家中顶棚再次被洇湿。期间曾找过小区物业公司,但是问题至今没得到解决。
物业公司副总经理于大洲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曾多次找双方协商,但是因为维修费的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责任应当由开发商负责,但是开发商已经离开烟台,费用只好由受益方承担。可是楼上的邻居又不肯承担这个责任。随后,于大洲和记者一起来到张女士家。该楼共6层,她家住5楼。顶棚有明显的水渍,西南角和东北角虽然修复了,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曾经漏过雨。
“上边的防水层可能被破坏了,一下雨就往下漏水。”张女士无奈地说,屋顶西南角本来是固定的大衣柜,因为漏雨只好拆除了。“我们两家住进这个小区之前就认识,本来想‘私了\’此事,但是拖了这么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很闹心。”在现场,记者帮忙协调,于大洲请示总经理林梅女士后,决定由物业公司垫资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于大洲告诉记者,楼顶部位分为“上人屋面”和“非上人屋面”。按照物业相关规定,对于“上人屋面”,拥有者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对楼下造成损伤应当承担责任。张女士楼顶部位属于“上人屋面”,6楼住户在上边铺上了瓷砖,摆放了花草,用于平日休闲。经了解,其他楼层的拥有者没有铺瓷砖,因此也没有发生漏雨现象。估计是施工人员在上边铺设瓷砖时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漏水。
随后,几经周折,于大洲终于和6楼户主周先生取得联系,一个小时左右周先生回来了。通过协商,周先生同意除去已经铺好的地砖找漏点,于大洲和一家施工企业取得联系。施工企业当即安排专业维修人员来现场勘查、施工,预计本周内问题就会处理好,所有费用由物业公司来承担。针对这个处理结果,张女士非常满意,马上去做了一面锦旗送到物业公司,表达感激之情。中泰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梅女士告诉记者,每年物业公司都要承担本来应由住户自己承担的费用达50多万元。
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上人屋面”出现问题,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责任。“非上人屋面”出现漏雨、渗水等现象,则维修费用由该楼全体户主平摊。新小区在办理房产证时已经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日后的房屋维修。烟台市目前已经设立“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要用维修基金的话先由小区业委会同意并提出申请,没有业委会的由房屋相关业主代表向物业提出申请,由物业或辖区居委会做维修评估,分析原因、做总造价报告,然后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会到现场考察、调研,然后拨款施工。
明天我们将继续在中泰物业体验工作,帮忙协调、解决居民遇到的烦心事和困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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