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拥有积累财富的人有的年老去世,还有旧城旧村改造,使得许多被继承人已死亡、但房屋继承未进行的矛盾显现出来。这就使得近期烟台市继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给不少市民带来困扰。
曹洪涛律师应本版编辑邀请,解答了读者通过电子信箱咨询的一些典型继承方面问题,提示继承中容易产生的误区,希望给有此类困惑的读者以帮助。
不赡养有继承权吗
李女士问:母亲今年83岁,前些天我意外得知她到公证处作了遗嘱,要将她的房子给我的小弟。我小弟今年也50多了,从小就娇生惯养、好吃懒做。母亲没有退休金,兄弟姐妹都给养老费,就他不给,还用各种借口从母亲那里要钱。这个遗嘱也没跟我们商量就做了,我们都不同意,想问律师没有我们的同意遗嘱能管用吗?我们也可以不要房子,但要小弟承担全部的养老费,行不行?
曹律师:这样的困惑在我们解答咨询中经常遇到。遗嘱的形成是否应由其他继承人的同意?继承遗产与赡养老人是否有直接的关联?未尽赡养义务的遗嘱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遗产?李女士看法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与法律规定并不符合。
遗嘱到底谁说了算
遗嘱是被继承人(母亲)生前处分在自己死后自己的合法财产的法律文书。有效遗嘱的要件为两个,一、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继承人未受胁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的表示自己对于财产的处分。二、处分的财产是自己的合法财产;这里包含两个意思,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别人的财产、共有人的财产不得处分;必须是合法财产,违法所得不得处分。继承法没有要求遗嘱应经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故无论其他子女是否同意,是否知道,只要符合以上两条李女士之母的遗嘱就有效。
物权法规定物权所有人对物(房屋)拥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立遗嘱就是对物权的一种处分,无须征得非物权所有人的同意,父母对于子女也不例外。现在有好多子女都认为父母的房子有我一份,这是根本错误的,谁的房子就是谁的,父母留给你才是你的,父母不留给你就不是你的,把这件事情摆清了遗嘱继承就容易了。
不赡养不耽误继承
继承与赡养还是有一定关系的,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中多尽抚养义务可多分遗产,少尽抚养义务可少分遗产。但那是法定继承,李女士咨询的遗嘱继承不在其列,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可以选择。对于老人被赡养则是权利,老人可以放弃子女一人或数人的赡养义务。而其他子女不得因老人放弃别的子女赡养义务,而不尽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义务。经常有子女咨询讲老人如何偏心,别人不赡养我为什么要赡养的问题。这是混淆权利和义务,从法律角度讲只要老人愿意就可以不要李女士小弟的赡养费,并可以给他钱,李女士还要尽自己那份赡养义务。李女士母亲的遗嘱只要有效,在其去世后,其弟弟就有权依遗嘱继承房屋,与其他子女无涉。
赡养费可计为生前债务
如果非李女士之母自愿,其子不尽赡养义务是否可剥夺其继承权呢?继承法第七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分别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里没有不尽赡养义务可以剥夺继承权的法条,也就是讲即使非李女士之母愿意,其子不尽赡养义务,只要遗嘱有效仍可继承房屋。但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其未尽赡养义务可视为其子对其母生前的债务。应当偿还,偿还的数额属于遗嘱为处分外的遗产,应由子女共同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必须先偿付债务,在其母去世前的医疗费等其他子女垫付的费用应视为其母应负担的支出,由遗产继承人支付。
基于以上分析,可得出结论:李女士的母亲可自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任何人,不须和别人商量。子女不得因其遗嘱处分房子的方式而不尽赡养义务,其母有权放弃子女的赡养,其他子女不得因此而不履行赡养义务。其子即使未尽赡养义务,也可依遗嘱继承房屋。其他子女可在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要求清偿债务,来弥补损失。这里还要注意一个问题,李女士没有讲母亲房屋的来源,如是其父母的共同财产,其父如已去世,其父所有的房产份额应法定继承,其母不能处分全部的房屋,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但考虑到其母作的是公证遗嘱,公证处会落实清楚,作出了全部房产遗嘱公证通常意味着房产为其母的个人财产。
·通讯员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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