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芝罘区7家社区医院率先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记者昨天走访部分医院看到,各家医院已经准备就绪,明天入院的第一个病人,就可以零付费入住,出院时缴纳医保报销后自交的一部分即可。
YMG记者杨春娜通讯员张燕
◇诊疗流程已上墙患者零付费住院
根据“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规定,烟台芝罘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这三类情况在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可提供医保、新农合证及身份证,到住院部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不用交押金,零付费住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大街的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曲院长告诉记者,下发“先诊疗后付费”通知后,医院各个部门就开始紧锣密鼓准备,目前各个环节已经准备就绪。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打算将已经做好的“诊疗流程”的展板贴到门诊墙上,住院部也已经印刷好《“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医保信息联网,恶意逃单不享受报销待遇
记者了解到,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前,不少社区医院实行的是住院先交2000元左右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自费部分,多退少补。“很少有人因为花费超过2000元而逃单。”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曲院长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防范恶意逃费、赖账、欠账等现象的发生,各家医院已经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机制,严格审查患者各种证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详实。
“医保、新农合联网,只要在一家医院没有交齐住院费,这项信息就会一直挂在网上,患者再去别的医院的话,无法享受报销待遇。”曲院长告诉记者,纳入新政策的这些公立医院,主要服务于基层,住院病人多来自周边农村和社区,可以说都是邻居,而且目前烟台芝罘区内职工和居民实现医疗保险、新农合全覆盖,所以不担心患者为了千八百元钱放弃以后的报销待遇。那些因家庭确实困难的,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居委会开具困难证明,并加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尝试分期、延期付款,还款期限可与医疗机构协商确定,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花费每天汇总,一日清单让患者心里有数
“患者每天的花费都会汇总到财务部门,第二天财务部门会给每位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在患者出院前1—2天内,还要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患者筹措住院费用。”曲院长告诉记者。
在控制住院费用方面,政策要求,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最大限度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在各社区中心住院时,必需使用国家、省增补的523种基本药物,也就是说,药价还是实行的‘零差价\’。”
从6月1号起芝罘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医院包括:芝罘医院,肺科医院,芝罘区妇幼保健医院,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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