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认为,应尽快统一全市持社保证患者就医及时结算,同时建议将规划的医院落实到实处。
市人社局回复:烟台市社保卡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已经开发、测试完成,将于近期上线。为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自去年起,烟台市实行市内非参保地就医管理。
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范围内非参保县市区就医的,市辖区参保人员在市辖区范围内就医除外,应到参保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参保人员经批准到非参保县市区就医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参保人员未经批准在非参保县市区就医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先行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支付。
市内非参保县市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后,需立即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住定点医院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经审核,满足报销条件的住院费用,出院时相关医疗费用可直接与医院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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