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马银涛)近日,首次由“省考”提升为“国考”的2013年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功举行。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员介绍,由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从今年起山东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换言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往年的“省考”升格为“国考”,按照由教育部制定并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统一科目进行考试。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教师资格考试的最大变化在于,从今年起师范新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据介绍,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但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烟台市教育局规定,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予笔试。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山东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山东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另外,自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考试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后的第一次考试,此次考试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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