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美志)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实政府公物仓,发挥仓储、调剂能力,更好地实现精细化管理,节俭式服务,近期,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针对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及征收机构的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
新出台的《意见》规定,临时机构及征收机构采购设备时,需按照全区资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原则,首先通过公物仓调剂安排解决,若公物仓没有相应资产,应以芝罘区国资中心为采购人,采购所需资金划转到区采购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资产所有权归公物仓。从公物仓借用资产时,必须填写《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借用审批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使用。临时性机构被撤消、合并或征收项目结束后,经芝罘区财政(国资)部门确认属不需用的资产,应在活动或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产归还公物仓管理。
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及征收机构的工作性质相近,需用的资产相似,将价值大的专用设备等资产通过政府公物仓实现循环使用,加强“入口”管理,既减少了资产重复配置,同时也促进了资源整合利用,真正实现节约资金、物尽其用的目的。
我区自2009年下发《烟台市芝罘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后,正式成立政府公物仓。成立至今,共收缴各类可调拨资产300余件,价值1300余万元,节约了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新出台《意见》的下发为政府公物仓管理又注入新活力,让政府公物仓的调剂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摄影报道)近日,有读者拨打烟台民意通96110报料,称莱山森林公园海边沙滩上有人建了码头、房屋,还养上了大狼狗。藏在防护林里的建筑当日上午,记者赶至...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