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发生
法制芝罘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泽英国军)家住芝罘区的小张今年16岁,早早辍学后,在社会上结识了一帮哥们。在哥们的一再教唆下慢慢学坏,2013年正月初七,小张来到一网吧,将15岁的小李捅成重伤。近日,芝罘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小张故意伤害案。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到芝罘区法院后,考虑到小张不能够正确明辨是非,情绪焦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决定对小张采取“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心理干预帮教工作,促使小张认识到自身错误,改过自新,避免再次犯罪。
建立全程心理干预方案
少年法庭庭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邹艳和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王丹老师了解到,小张9个月大时母亲去世,父亲没有再婚,小张跟爷爷长大。平时在外打工的父亲对小张教育方法简单,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小张的家庭背景,分析了小张犯罪的原因,根据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针对小张的不健康心理,邹艳和王丹制订了心理干预的方案以及监护人的教育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找出小张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挽救措施和计划,帮助他能改过自新,健康进入社会。
庭审结束后,邹庭长与王老师通过分析,查找到小张犯罪的根源是缺乏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和焦虑情绪。在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经过沙盘体验和音乐疏导缓解小张的心情,邹艳与小张进行了促膝交谈。从道德与法律、亲情与爱心方面进行心理干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小张分析犯罪行为根源,调动其“善”的一面,使其正确看待即将到来的法院判决,积极主动接受帮教矫治。通过心理干预,小张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努力改正自身问题,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回访帮教延伸心理疏导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结案并非终点,而是挽救和帮教工程的起点。下一步,庭审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将定期跟踪回访未成年犯,通过心理引导和启发,修复他们扭曲的心灵,帮他们顺利渡过服刑期,以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
芝罘区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着传统成功的经验做法。该院创建了倡导建立专门看押、专门起诉、专门审判的做法和团区委、区妇联、教育部门派人陪审的社会“两条龙”的“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改造”配套工作体系,先后被省、市两级法院推广。近年来,芝罘区法院在丰富“两条龙”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创新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干预机制,将心理矫治、引导和转化工作引入少年审判工作,探索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未成年犯心理帮教工作机制,形成了政法、社会、心理干预软、硬指标兼顾的“三条龙”科学配套矫正体系。2013年,该院又率先建立烟台首家“青少年心理咨询室”,改善了心理干预的环境场所,为青少年心理干预工作提供了专业平台。一年多来,芝罘区法院在审判矫治工作中,先后运用心理干预机制32次,转化和矫正未成年被告人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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