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高少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烟台市已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2015年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全市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一半以上。
重点建设15所品牌职业学校
意见提出,烟台市将重点建设15所专业特色鲜明、设备配套齐全、就业优势明显的品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烟台职业学院等学校申报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试点专业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建立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的注册升学制度,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申报“3+2”(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4”(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试点院校。
探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遴选培养职业院校校长。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支持学校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教学和实践一线教师倾斜。
教师每2年必须到企业实践
根据要求,实施烟台名师、烟台名校长培养计划,选派教师出国考察、进修,重点培养20名骨干校长、50名专业带头人和100名骨干教师。大力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优化专业教师队伍结构。严格落实烟台市教育局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烟台市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试行意见》,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中的20%可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级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经费,专项用于支付专业兼职教师报酬。
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
下一步,烟台市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5年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建成6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每年重点建设2—3所品牌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培育15所达到或超过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的品牌学校。“十三五”期间,各级要将教育财政经费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覆盖烟台市独立设置的所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市、县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审计公告、预决算公开制度。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
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各级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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