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王祖发
编者按: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烟台市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干部群众,不断深化反间谍斗争,立破了多起境外间谍案件,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烟台市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充分彰显了反间谍法的震慑力。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后,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出台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专门法律。该法在总结反间谍斗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完善了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的职权,提出了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要求,强调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使反间谍工作的专业性更加突出、具体规定的可操作性更强、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更加充分,为反间谍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和法律保障。该法的制定实施,对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全市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深化反间谍斗争,立破了多起境外间谍案件,制止了多起威胁国家安全利益的事件,有力打击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烟台市的渗透破坏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烟台市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反间防谍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实施这一重要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凝聚形成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强大力量,在更新领域、更高层面推动反间谍斗争深化发展。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随着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我国逐渐走入国际舞台的中央,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进行渗透的重要目标国家。当前,国际局势总体平稳,国内社会比较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西方反华势力不愿看到中国的迅速崛起强大,千方百计加以干扰阻挠破坏。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党政军科等核心领域、要害部门和重要人员的情报窃密、渗透策反等破坏活动日趋尖锐复杂,尤其世界进入信息化、大数据时代后,他们大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渗透、滋扰活动,非法入侵我重要、核心部门单位信息系统进行窃密、破坏活动,对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烟台扼守京津门户,位置特殊,地位重要,且开放程度高,经济社会发展快,历来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进攻的重要目标区。在当前全党全国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烟台市积极构建法治平安和谐烟台“升级版”,奋力谱写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的历史条件下,全社会应更加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好主责作用。专门机关是执法主体,专门工作是反间谍斗争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全市国家安全机关一定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按照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秉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维护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统一,进一步强化对各种威胁国家安全利益的间谍活动的防范打击,积极参与深化法治平安和谐烟台“三城联创”活动,不断提升反间谍斗争质量效益和层次水平,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切实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崇高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规定,又要严格遵守程序性要求,绝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要进一步强化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入区活动情况的掌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其情报窃密、渗透策反、滋扰破坏活动,坚决避免现实危害发生,真正使国家安全利益得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全市改革开放的稳定环境得到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组织要进一步担负重要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反间谍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党政军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一直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情报窃密、渗透策反等破坏活动的重点目标。近年来,烟台市国家安全机关围绕境外渗透破坏的重点目标,立破了一批大要案,挖出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重点机关、军事单位安插的“钉子”,防止了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国家核心利益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国泰民安则百业兴旺,社会进步。面对纷繁复杂的反间谍斗争形势,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在集中精力抓发展促和谐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责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始终绷紧维护国家安全利益这根弦。要自觉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对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国家安全教育,动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时刻防范各种间谍情报活动。要注意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核心秘密的保护,不断健全完善保护措施,确保核心秘密安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反奸防谍意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绝不能因部门利益影响反间谍斗争的开展。否则,不仅危害国家安全利益,也会对部门利益构成危害。
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人民群众不可或缺。必须加大力度发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履行责任义务,构建更加强大的人民防线。《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同时,自身权利和利益也会从根本上得到保障。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崇高责任,自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应有贡献。要深入学习、宣传并遵守《反间谍法》,进一步了解《反间谍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知悉如何为反间谍斗争做贡献。要增强保密观念,切实保守国家和反间谍工作秘密,避免任何形式的失泄密行为。要支持配合反间谍工作,积极为专门机关提供线索、创造便利,形成强大的反奸防谍人民防线。实践证明,只有广泛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道路,才能在反间防谍斗争中抢得先机,把握主动,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实施《反间谍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重要决定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和谐烟台“三城联创”的总体部署,各负其责、戮力同心,共同把《反间谍法》落到实处,共同推动反间谍斗争深化发展,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烟台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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