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高少帅通讯员颜环政)昨日,从市环保局传来消息,烟台市将对全市储油库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于2014年12底前完成。
全市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2014年12月31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治理后确保现有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此外,凡烟台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具备油气回收功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自2015年1月1日起,油气回收装置将作为经营许可证发放、油罐车运输许可证发放的重要条件,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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